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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

用 MathJax 顯示數學符號-以 Blogger 為例

前言

MathJax 是近年來網頁技術中,用來顯示數學符號最熱門的方法之一。以往的解決方法如 MathML 需要瀏覽器的支援,可能因為數學排版複雜又不熱門,主流瀏覽器中只有 Firefox 支援的最完整,其它如  Chrome、Safari 或是 IE 排版結果遠遜於 TEX 或是 LATEX 的品質;另一種方式則是直接顯示成圖片,缺點是與內文難以相配,能夠顯示但不夠優美。而如今 MathJax 的優點,在於只需要支援 JavaScript 的瀏覽器幾乎都可以正確而且漂亮地顯示(詳情見 MathJax 網頁),支援 LATEX 的語法,幾乎就像是直接使用 LATEX 一樣。

但因為 MathJax 是一支 JavaScript 程式,必須在網頁讀取完成後再解讀。使用上不如 MathML 只要輸入 MathML 的語法就能顯示,需要在網頁中「安裝」MathJax,並不能直接使用。目前網站支援 MathJax 大多為數學相關的網站,像是討論研究所等級的數學問題的 MathOverflow 或是維基百科 Wikipedia (需個人賬號登入設定)。而各主流網誌平台中,多數仍需要稍微修改範本(template)的原始檔才能使用,有些平台如 Wordpress.com 雖然提供各種不同範本的,但不能修改原始檔就沒辦法了。

幸好,Google 旗下的 Blogger 提供了範本的原始檔修改,幾個簡單的步驟就能讓 Blogger 使用 MathJax。其他的平台也類似如法炮製即可:

函子範疇與 Yoneda Lemma(二)

前面一口氣介紹了函子,自然轉換,函子範疇跟 Yoneda 引理。接下來,我們要談談有關 Yoneda 引理代表了什麼意義。

物件其實就像是集合,只不過⋯⋯

首先,從 Yoneda 引理我們可以推得,考慮的函子 K:CopSet 換成 hom(,d) 得到:
hom(c,d)[Cop,Set](hom(,c),hom(,d))其中用 [Cop,Set] 代表從 CopSet 的函子範疇,而 [Cop,Set](hom(,c),hom(,d))  代表這個函子範疇所有從 hom(,c)hom(,d) 的自然轉換。

函子範疇與 Yoneda Lemma(一)

談完範疇的基礎後,可以理解到數學基礎亂七八糟放心地討論範疇論實用的部分:函子(functor)、自然轉換(natural transformation),函子範疇(functor category)以及 Yoneda 引理。

Grothendieck universe - 談範疇的定義跟大小分類

歷史回顧

首先回顧發展公設集合論的動機,羅素悖論(Russell's Paradox):
V={S:SS} 為所有不屬於自己的集合,試考慮 V 是否屬於 V 自己?
一般口語的說法是,假若 VV,則根據 V 的構造性質,VV;若 VV,則同理得到 VV,而不論哪一種,都會得到與前提違悖的結果。我們正式地說,考慮 Naive Set Theory,也就是一個帶有 關係以及底下公設模式(Axiom Schema):對任意用 x 符號為 free variable 的邏輯述句 P(x) 都有
y.x.(xyP(x))
的一階邏輯理論(first-order theory)。 那麼我們考慮 P(x)=xx,以上公設配合一階邏輯會推出yyyy說明 Naive Set Theory 本身不一致,甚至根據爆炸原理(Principle of Explosion)從而可以證明任何描述,也就是即便 11這樣的描述都可以成真。很顯然地,這樣的集合論我們沒辦法接受,促使了羅素(B. Russell)發展了型別理論(Type Theory)以及 Zermelo 跟 Fraenkel 發展目前標準的公設集合論——Zermelo–Fraenkel set theory (ZF)。

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

範疇的(上)完備化構造

用這篇來展示如何用 MathJax 的擴充套件 XyJax 繪製 Xy-pic 的交換圖。

對任意小範疇(small category)C,無論 C 是否有上極限,我們都可以購造出一範疇 ˆC 具備所有的(小圖的)上極限,將 C 透過函子 E:CˆC 嵌入 ˆC 之中,並且對任意函子 F:CD 至一個上完備的範疇 D 都有一個上連續函子 ˆF:ˆCD 擴充 F 使得 FˆFE

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

用 coend 證明所有的 Set-valued functor 都是 representable functors 的上極限

範疇論上有些計算看似非常嚇人,最初看 MacLane 的 Categories for the Working Mathematicians 對我來說完全沒有線索的定理是
所有的 F:CSet 都是 representable functors 的上極限
一來是用意不明;另一點是,證明極其複雜看不出端倪,用兩頁的篇幅證明這個定理,接下來提到 sheave 是這樣的 functor 的特例就結束。然而,如果我們用 coend 來計算,證明會簡短許多,看起來不那麼嚇人。

首先,我們應用 Yoneda 引理,試圖拆解一個 F:CSet 如下:
[C,Set](F,G)cC(Fc,Gc)cC(Fc,[C,Set](C(c,),G)){藉由 Yoneda 引理}c[C,Set](FcC(c,),G){藉由 copower 的性質}[C,Set](cFcC(c,),G){藉由 representable functor 的保持性質}
然而,我們知道 coend 可寫成 cCFcC(c,) 的 coequaliser,証畢。

轉換平台

嘗試改用 blogger 寫有關 category theory 跟數學上的筆記,主要理由是原本的 Wordpress.com 在數學的呈現上不是非常恰當,而且麻煩。有鑒於計算上越來越複雜,想要有個簡單但又能完美呈現,得依賴 MathJax,在 Wordpress.com 的限制下,不得不出走。

至於 MathJax 呈現上有多漂亮呢?這點從 MathOverflow 就可以很清楚地瞭解。同時 MathJax 提供 LATEX & TEX 的語法(詳情),相較於 Wordpress.com 呈現的方式來看,高下優劣頗為明顯了。

接下來會先整理舊有 blog 的資料,順便寫一些相對困難的東西,就先這樣了。